建设所需资金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支持等方式筹资解决,其中:自然保护区基础能力建设、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基础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基础类和公益类项目投资,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解决;工业污染治理按照“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由企业负责。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通过吸引社会投资、发行专项债券、引进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一)危险废物处置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全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咸宁市)和11个市(州)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二)燃煤电厂脱硫重点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投资重点是完成我省燃煤电厂重点治理项目15个(其中包括“十五”立项的续建项目),主要包括鄂州电厂烟气脱硫,荆门热电厂4#、5#炉烟气脱硫一体化改造,华盛铝电公司火电厂烟气除尘脱硫系统,湖北华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华能武汉阳逻电厂二期、三期脱硫,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脱硫项目,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蒲圻电厂烟气治理,襄樊电厂一期、二期脱硫,黄石西塞山电厂脱硫,荆门热电厂三期脱硫,大别山电厂脱硫等。
(三)自然保护区基础能力提高项目。形成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为网络,以市、县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的保护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加强28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四)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项目。主要完成鄂西北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第一期建设任务,包括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植被恢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湖北堵河源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郧县水源涵养示范工程、神农架大九湖湿地恢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神农架林区生态移民示范工程、养殖小区有机废物资源化示范工程、鄂西北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五)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工程项目。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布点与保护工作,建设10个塘堰污染生物治理净化示范工程;建设10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创建20个生态示范县(市、区)、60个环境优美乡镇和300个文明生态村,建设10个有机食品生产试点示范基地。
(六)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基础建设工程项目。1基础建设工程:湖北省核电站前沿放射性监测实验室、辐射环境管理站监测能力建设、湖北省核电安全指挥中心、湖北省辐射环境监测及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办公楼建设;湖北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建设工程;加强辐射站能力建设。2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湖北省无主放射源收贮、运输与贮存;完成向国家放射源处置场转运湖北省放射性废物(源)的工作。3科学研究与监测:完善湖北省放射源数据库动态管理系统;开展湖北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常规监测;完成湖北省核电站选址(大畈)放射性环境本底调查。
(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尽快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和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应急监测能力等建设项目;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包括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加强等项目;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包括省、市、县级环境监测、监察、科研、信息、宣教、应急指挥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八)工业及区域综合性污染防治。1废气项目:主要涉及黑色与有色冶炼、建材、机械、化工等行业的废气和粉尘治理项目。2废水项目:主要涉及化工、医药、食品、造纸等行业。3区域综合性污染治理重点项目:主要建设区域及综合性工业污染治理重点项目,主要涉及区域工业污染综合整治、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和清洁生产改造、污染源搬迁及工业与民用天然气应用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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