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支持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建成医、教、研于一体的国内一流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或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加强临床研究,形成中西医结合的医疗优势。
四、培植名药名企,大力发展中药产业
(十)促进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发展。开展全省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中药材数据库和鄂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加强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鄂产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区。加强鄂产道地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审定及配套技术研究,建立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良种培育基地。结合农业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一批中药材种植基地,打牢中药产业发展的基础。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中药企业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参加GAP认证,提高中药材生产质量。
(十一)加大中药新药创制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我省中药新品种的创新研究和名优大品种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力争在短期内打造一批大品种名中成药。加强名方、验方筛选评价研究,开发现代中药制剂产品。加强民族医药研发,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根据中医临床需要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凡我省开发的中药新产品、二次开发的名特优中成药和疗效确切的院内中药制剂,依照有关规定纳入全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公费医疗用药目录。
(十二)培育大型中药企业集团。选择有条件的中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争取尽快进入资本市场,培植和壮大一批龙头中药生产企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培育3至5个自主创新能力强、知名度高、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大型中药企业集团。
(十三)加强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创造条件吸引更多中医药企业进基地,形成聚集效应和规模化生产。重点支持武汉、黄冈、宜昌、恩施等地建成集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现代中药研究、生产、商贸、信息交流等为一体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培育若干个产值过10亿元的现代中药产业集群。
五、大力推进继承与创新
(十四)切实做好中医药的继承工作。加强中医药古典医籍、历代医家学术思想、民族、民间医药传统知识与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在中医医疗机构中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研究与传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对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和老药工经验进行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