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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刘锋等六人任职的命令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刘锋等六人任职的命令
(晋政任〔2008〕36号)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山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2008年7月21日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 锋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韬为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闫晨曦为山西省建设厅副厅长;

  刘 星为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

  武绍忠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山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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