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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酒泉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标准(三)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考评项目

分值

得分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内容及要求

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20

 

宣传工作

5

对全体职工进行广泛的综治工作宣传,使职工的参与率达到100%。积极配合和引导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其中职工参与率每下降2%扣1分。

 

 

 

周边环境整治和广告秩序

5

医疗机构门急诊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散发、粘贴或电视台、报纸上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

 

 

 

社会救助

5

对在医疗机构发现的贫困家庭、困难人群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病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手续,使他们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

 

 

 

精神文明创建

5

结合我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周活动,全面推动医疗卫生单位平安医院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

 

 

总得分(满分100分)

 

考核结果(85分以上为综合评定合格)

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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