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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酒泉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标准(二)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考评项目

分值

得分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内容及要求

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40

 

工作目标

10

医院内部管理完善,各类医疗制度、措施落实,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患者医疗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治安防控工作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年内无重大案件发生。

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

 

 

 

管理制度

10

认真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完善单位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建立专兼职保卫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发挥群众治保组织在单位内保工作中的作用。

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

 

 

 

重点部位和重点物品的管理

10

加强对医院重点部位如:供电、供暖、供氧及大型医疗设备场所的安全管控;加强对毒麻药品、精神类药品、医用放射物品和医疗废弃物等物品的安全管理。

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

 

 

 

维持稳定和信访

10

加强医疗机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初始阶段,不发生影响我市稳定的突发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确保本系统安全稳定。

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发生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和影响安全稳定事件,每发生一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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