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标准
| 验收方法
| 加减分标准
| 分数
| 加减分
| 得分
|
安全检查100分
| 11
|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厂每周、班组每日、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夜间巡查力度,检查要有记录,交接班必须登记签字,安全员检查时要佩戴明显标志。
| 查看资料
实地检查
| 检查制度不落实的不得分,未佩戴明显标志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检查无记录的扣5分,弄虚作假的倒扣20分
| 20
|
|
|
12
| 门卫要加强进出口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厂区,对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要进行严格检查,并详细登记。
| 查看资料
实地察看
| 没有登记记录的扣20分,检查制度不落实的扣10分,发现携带火种进入厂区和弄虚作假的倒扣40分
| 20
|
|
|
13
| 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须动火的须填写动火票,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 查看资料
实地察看
| 未经审批擅自动火的不得分
| 20
|
|
|
14
|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后要做整改记录,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备案。
| 查看资料
实地察看
| 整改无计划、措施、期限、责任人的发现一次(项)扣10分
| 30
|
|
|
15
| 门前悬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警示牌。
| 查看设施
| 未悬挂警示牌的不得分
| 10
|
|
|
厂区设置200分
| 16
| 新建、改建、扩建的棉厂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查看资料
| 无审核、验收法律文书或验收不合格,不得分
| 30
|
|
|
17
| 所有建筑、大棚必须达到一、二级耐火等级。
| 查看设施
| 达不到标准的不得分。
| 20
|
|
|
18
| 生活区、生产区、储存区之间必须进行划分。
| 查看设施
| 未进行划分的不得分
| 20
|
|
|
19
| 储存区设在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生活区设在下风向
| 查看设施
| 设置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10
|
|
|
20
| 储存区内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车道宽度不小于6米,严禁依墙设置露天堆垛
| 查看设施
| 未设置车道的、车道宽度不足的不得分;依墙设置露天堆垛的不得分
| 2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