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各产棉县(市、区)政府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产棉县(市、区)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和确保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改革开放三十年庆祝活动期间不发生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强化管理,标本兼治,增强棉花企业防范火灾的能力,保障企业的消防安全。各县(市、区)政府要掌握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为市政府抽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动这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三)做好监督检查和执勤备战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落实应急救灾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对棉花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更新和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器材;并积极引导棉花企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最大限度地减轻受灾企业的经济负担和政府灾后的救助负担,使受灾企业能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同时要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出动,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按照公安部“三条铁规”的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棉花企业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验收细则
附件1
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塞力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永鸿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吉星 市公安局副政委
张卫功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段智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汉林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曹志润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创业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学锋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卫功同志兼任。
附件2
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验收细则
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验收细则(一)
被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标准
| 验收方法
| 加减分标准
| 分数
| 加减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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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150分
| 1
| 收购前制定消防工作计划;收购结束要进行总结、评比、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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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计划、总结、评比、奖惩的每缺一项扣5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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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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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缺一项扣10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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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职责,做到制度、职责、操作规程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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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制定的不得分,未上墙的每缺一项扣5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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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逐级签订消防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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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书少签一份扣5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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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确定负责人和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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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及未确定负责人和队员的不得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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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150分
| 6
|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取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证;专职消防队长、队员、义务消防队长必须取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证和保安培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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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一个证件扣5分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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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厂区内设置消防安全专栏、醒目位置刷写固定宣传标语、并对消防安全专栏内容定期进行更换
| 查看设施
| 未设置宣传专栏、固定标语的不得分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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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收购前组织季节工(临时工)进行不少于10天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查看资料
| 未组织学习的不得分,未进行考核的不得分,考核不合格上岗的每人扣2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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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收购前对专职消防队员的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每天的训练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训练要有考核,考核成绩报公安消防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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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核
| 未组织开展训练的不得分,考核不合格的每人扣5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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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定详细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在收购前组织不少于5次的消防安全演练,演练要有记录
| 查看资料
实地演练
| 未制定预案的不得分,预案制定不符合标准的扣5分,未组织演练的扣5分,演练不熟练的扣5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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