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评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在市安质监总站),具体负责本管理块市文明工地的评比组织实施及推进工作。
五、文明工地评选方式
文明工地评选实行预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查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六、申报
1、预申报:施工单位应在申报工程开工后30天内进行网上预申报;跨年度结转工地在当年1月底之前再重新预申报;逾期预申报的工地不列入本年度市级文明工地推荐评查范围。
2、申报条件:土建安装专业工程:建筑面积市区在8000㎡以上;郊区在4000㎡以上;市政工程连续施工总工期大于七个月;工作量大于700万;施工面积大于15000㎡;装潢工程工作量大于200万元。
凡列入上海市重大工程的项目都必须申报参加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3、申报要求:工程申报前应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网上操作系统的登录。
轨道交通类工程,原则上均以一个工程合同为单位进行申报。对于工程内容为土建、盾构推进的大标段合同,凡由一个集团公司或单位总承包,分包由下属具有施工资质单位或项目部来承建的单个工地,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允许以单个分包工地进行申报:
(1)单独成立工地项目部,配备独立的项目管理班子;
(2)工地安质保体系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单独认证、考评达标;
(3)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及日常管理均按文明工地的评比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
七、推荐
1、资料 申报文明工地的书面推荐资料应包括:
(1)工程中标通知书;
(2)施工现场安保体系审核认证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通过的证书;
(3)《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
2、推荐工地形象进度
(1)土建类工程主体结构完成50%时;
(2)对开挖深度不少于2层且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万㎡的建筑工程,应在基坑土方开挖工作量50%时申报推荐,该工地上部结构仍应参加文明工地评选;
(3)轨道交通类工程当年开工工程完成总体工作量的30%以上、跨年度工程完成工作总量的70%(盾构工程完成管片推进50环);
(4)其它类工程完成工作量50%;
逾期推荐的工地不列入本年度市级文明工地推荐评查范围。
3、推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