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增加2009年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通知
(鲁发改经贸〔2008〕695号)
聊城、滨州、菏泽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上报的申请增加2009年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文件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冠县林国棉业有限公司、东阿县华鑫纺织有限公司、山东虎镇工贸有限公司、巨野县世花棉花有限公司、菏泽金棉棉业有限公司和山东明胜纺织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6台套),增加列入全省2009年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予以规划登记。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更换大型打包机及条形码信息管理系统等辅助设备和配套加工工艺;(二)厂房改扩建。
三、资金来源。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改造主要利用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为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国家对主要加工设备更新改造实行贷款贴息。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要督促企业加强对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银行贷款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