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雷电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8〕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我县是雷电灾害多发区,雷电灾害事故时有发生。今年8月10日,万足镇廖家村3组发生一起因雷电波击电压侵入房屋,导致1人当场死亡的雷电灾害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当前正值雷暴天气高发期,为切实做好雷电灾害事故防范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雷避灾工作
根据气象预测,今年8月中下旬由于降水及局部地区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率增多,较常年偏重,预计雷暴天气有偏多趋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强化防雷意识,把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确保各项防雷避灾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轻雷电灾害损失。
二、全面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一)加强预警监测,科学防范雷电灾害事故发生。气象部门要加强雷电天气监测,努力提高预警预报准确率,建立健全雷电灾害预警预报发布机制,广泛通过电视、互联网、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播报雷电灾害天气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业、有关单位等要高度关注雷电天气信息,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防雷减灾的准备工作,有效防范雷电灾害事故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防雷设施设备。要认真执行防雷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制度,气象、安监、商业、消防、教育、交通、卫生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重点针对学校、医院、宾馆、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油库、加油站、炸药库等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物等雷电灾害敏感区域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防雷重点单位要主动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测,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要及时整改,切实将雷电安全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针对农村雷击伤亡事件和雷击森林火灾的问题,气象部门要加强农村防御雷电灾害的技术服务,防范雷击人、畜伤亡和雷击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实施工程防雷,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措施。要加强重点部位防雷设施设备的建设,特别是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广播电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学校、车站等人口聚集场所,以及架空电力设施、通讯基站等其他易遭雷击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按照有关专业防雷设计规范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要严格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建设、规划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建设领域防雷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县气象局要做好建设项目选址前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工程设计评价、施工监审以及防雷安全检测工作,以确保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