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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积极试办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业务。针对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财务制度不健全及普遍存在担保难、贷款难的实际情况,积极试办“多户联保、逐年授信、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业务,依托行业协会,组织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组合、风险共担”的方式组成联保体,按一定比例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约定联保体的责任,明确申贷额度和分保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生产经营等综合情况提供合理的授信。
  (三)引入“三包一挂”信贷管理方式。建立贷款约束与营销激励相结合的机制,在能提供足值、合法有效、容易变现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且贷款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中,引入包贷款发放、包贷款本息回收、包贷款管理以及信贷员收益与贷款效益挂钩的“三包一挂”信贷管理方式。大力拓展“成长之路”、“速贷通”等小企业融资产品,实行“一次授信、随用随贷、额度管理、循环使用”的管理模式,简化贷款办理手续,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积极推动民间股权融资。积极推动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的转化,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合伙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或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解决资金困难。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融资、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等多样化的融资手段。推动建立多元化的产业投资体系,成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探索进行股权投资,引进基金投资公司,培育和扶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增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五)大力发展票据承贴现市场。按市场需求创新票据贴现中心的服务方式,规范民间票据贴现行为,推动中小企业通过票据转让、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融资。充分利用大型企业集团的产业链优势,鼓励和支持为其配套的中小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予以办理。适应票据贴现市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发展商业票据,对金融机构持有的已贴现商业汇票,人民银行要积极给予再贴现支持。
  四、强化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引导
  (一)加大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考核力度。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将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长情况纳入促贷目标任务进行重点考核,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支持,用足用活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政策,扩大资金支持的总量规模。
  (二)实施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建立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导向效果的专项评估制度,对各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及投向结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资产质量及业务风险、政策贯彻成效、外部评价等内容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通报评估结果,确保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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