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地震局、防汛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气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市应急卫星通信系统建设。由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公司龙岩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会同市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气象局、地震局、防汛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龙岩无线电管理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企业负责落实。
(三)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由市气象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卫生局、教育局、交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环保局、地震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局、龙岩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公司龙岩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防汛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等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四)市内河灾害监测预警与水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由市交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气象局、龙岩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公司龙岩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水利局等部门和有关单位、企业负责落实。
(五)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由市安监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卫生局、水利局、国资委、质监局、环保局、气象局、煤管局、消防支队、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龙岩铁路有限公司、龙岩车务段、龙岩工务段、交警支队、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漳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岩电业局等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六)市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由市水利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七)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由市经贸委、民政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地震局、粮食局、安监局、林业局、农业局、防汛指挥部、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落实。
(八)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体系建设。由市卫生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九)市动物疫病防控系统建设。由畜牧兽医水产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农业局、林业局负责落实。
四、实施《规划》的有关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规划》实施所需的经费,应急体系建设经费要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