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应急办、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环保局、信访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地震局、气象局、安监局、市数字办、人行龙岩中心支行、武警支队、消防支队、龙岩铁路有限公司、龙岩车务段、龙岩工务段、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漳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龙岩电业局等部门、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应急队伍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经贸委、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局、龙岩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市防汛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安监局、煤管局、质监局、地震局、市政府新闻办、龙岩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公司龙岩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龙岩铁路有限公司、龙岩车务段、龙岩工务段、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漳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岩电业局、团市委、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物资保障能力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林业局、防汛指挥部、地震局、粮食局、消防支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和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公司龙岩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会同市经贸委、公安局、龙岩无线电管理局、电业局等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
(六)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由市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局、林业局、公路局、铁路办、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龙岩铁路有限公司、龙岩车务段、龙岩工务段、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漳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对照《规划》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新闻办、经贸委、国资委、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交通局、林业局、环保局、质监局、数字办、地震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市防汛指挥部、龙岩铁路有限公司、龙岩车务段、龙岩工务段、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漳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龙岩电业局等部门对照《规划》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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