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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地震残疾伤员康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在社区和家庭接受康复训练的伤员。

  四、总体要求

  (一)完善残疾伤员康复网络

  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各县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震残疾伤员康复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82号)精神,建立以省级为龙头,以州级为依托、县级为重点、社区(乡镇)残疾人康复站为基础的残疾人康复网络体系。把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规划中同步实施。

  州级残疾人康复中心。选址在马尔康,建设资金来源为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项目资金和上级部门争取资金。中心投入运行后,主要对我州因地震新增残疾人及大骨节病致残人进行康复服务。

  县级残疾人工作机构和康复服务体系。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残联发〔2006〕43号)精神执行县级康复中心建设规划,为当地地震残疾伤员开展康复服务。

  社区(乡镇)残疾人工作机构和康复服务体系。在因灾致残疾人员集中的乡镇,按照“有专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的要求建设社区(乡镇)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依托现有的社区(乡镇)、街道卫生院(所)基本条件,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站,与社区(乡镇)、街道卫生院(所)分别挂牌,合署办公,对有康复需求但不需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的伤员,可以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通过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改善功能,促进其早日回归社会。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深入开展,康复工作已成为地震伤残人员救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做好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州地震残疾伤员康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康复工作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州残联、民政、卫生、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公安、建设、发改委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州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地震伤员康复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各县要尽快建立健全伤员康复工作机构,制定当地地震残疾伤员康复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有力地推进地震伤员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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