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实例调查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纠风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公共服务行业纠风机构:
现将《关于开展实例调查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市纠风办提出。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8年6月9日
关于开展实例调查的暂行办法
在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中,需组织政风行风调查员(以下简称调查员)开展实例调查。为规范此项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开展实例调查的目的
组织调查员深入开展实例调查,有利于发现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情况分析和反馈,能更好地帮助和促进被测评政府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行业)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并认真实施整改,从而把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二、政风行风调查员的聘任
(一)调查员由各区县纠风办在原政风行风测评员中选优聘任。每个区县各聘任100名,每年更替20%左右。区县纠风办须向被聘任的调查员颁发调查员证。调查员不脱离原工作单位。
(二)调查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热心政风行风建设;有实际工作经验,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遵章守纪,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三)调查员名单由各区县纠风办掌握,并实行编号制(编号方法为:××区县政风行风调查员001号、002号……),不对外公布。
(四)各区县纠风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调查员分成若干个组,每个组根据区县纠风办的安排,负责若干个部门和行业的实例调查。
三、实例调查的主要任务、方法和要求
(一)实例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和发现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实例。实例调查要覆盖所有被测评部门和行业,防止所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少数部门和行业。
(二)实例调查的主要方法是深入到被测评部门的行政相对人和行业的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服务对象)中,认真听取并如实记录服务对象反映的典型的具体问题。实例调查一般在本区县进行,也可跨区县进行(如涉及行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