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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残奥会外围购物接待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残奥会外围购物接待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京商流通字〔2008〕13号)


各区(县)商务局,各涉奥接待单位:

  举世瞩目的2008北京奥运会已胜利闭幕,奥运会外围购物接待服务保障工作在各区(县)商务局、涉奥接待单位多方努力下,得到了国际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下一阶段的任务是要再接再厉,精益求精的做好残奥会外围购物接待服务保障工作。为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完成好残奥会外围接待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总结经验,扎实工作

  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防止出现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做到“让国际社会满意、各国运动员满意、广大群众满意”,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认真总结奥运会期间外围购物接待服务保障工作经验,查找不足,针对残奥会特点,加强对涉奥接待单位的各项工作培训和具体指导。

  (二)要落实责任制,对涉奥接待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协调解决涉奥接待单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三)要掌握接待服务单位一线工作情况,督促各涉奥接待单位及时报送接待信息,保持信息畅通。

  二、各涉奥接待单位要再接再厉,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要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高的工作标准,为残奥会外围购物接待提供优质服务。

  (一)做好残奥会转换工作,认真总结奥运会期间外围购物接待服务保障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前一阶段接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二)要按照市、区(县)商务局的统一要求,做好“刷卡消费无障碍、商业设施无障碍、语言服务无障碍”工作;银行卡受理标识摆放要规范;特别是要加强无障碍坡道、电梯、卫生间等设施的管理,并保证正常使用;中英文标识及图形指示要准确、清晰和连续,方便客人识别和使用。

  (三)诚信经营、规范促销,品牌商品明码标价,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遵守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四)加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严格各项安保措施,实现“平安奥运”目标。

  (五)及时报送接待信息,完成接待任务次日内,完整填写电子版《残奥会外围购物接待服务信息报送表》(见附件),发送至市商务局邮箱:zhc@bjmb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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