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本市高校2008年度专利实施状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科〔2008〕4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2008年度专利实施状况抽样调查的函》(国统制〔2008〕48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专利实施状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字〔2008〕117号)的要求,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及时掌握我国专利实施情况,为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决定开展2008年度专利实施状况抽样调查。本市共有18所高校的778件授权专利列入此次调查范围。为了保质、保量和按时圆满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
此次抽样调查任务重、时间紧、数量多、要求高,各有关高校要明确分管本项工作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同时,为便于及时沟通,请于9月3日前将职能部门和联络人员(附件1)报市教委科技处,我们将于近期召开相关人员的工作会议。
二、掌握时间节点,及时沟通联系。
各有关高校应按照“调查问卷任务表”(见附件2)要求的数量,安排工作进程,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市教委科技处、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沟通联系,调查问卷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地址:巨鹿路915号巨鹿大厦,邮编:200040)。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校2008年度专利实施状况抽样调查联络人员表
2.各有关高校调查问卷任务表
3.2008年授权专利实施状况调查问卷(大专院校)(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高校2008年度专利实施状况抽样调查联络人员表
学校:
职能部门:
分管领导:
┌────────────────────┬────────────────────┐
│ 工作人员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