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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淳安县管道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淳安县管道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批复
(浙价商〔2008〕273号)
淳安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淳安县管道天然气价格的请示》(淳价〔2008〕2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核定居民生活用户天然气(LNG)到户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0元,非居民生活用户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90元。
二、
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自正式供气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再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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