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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淳安县环湖公路上江埠大桥及接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九、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和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十、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附件:淳安上江埠大桥及接线工程施工图专家评审意见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淳安环湖公路上江埠大桥及接线工程
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

  2008年7月30日,淳安县交通局在杭州组织召开了淳安县上江埠大桥及接线工程施工图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杭州市、淳安县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及特邀专家,并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设计介绍和咨询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初审情况介绍,认真审阅了设计文件,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了审查,经充分讨论后形成如下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初审意见的评价

  (一)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淳安县环湖公路上江埠大桥及接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基本齐全,内容清晰,图表规范,设计深度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二)咨询单位根据国家和相应的行业法规、规范、标准等,按照安全、适用、可靠、经济的原则,对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等进行了咨询,所提交的初审意见内容全面,达到了深度要求。

  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淳安环湖公路上江埠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08〕71号)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其它建设规模及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指标、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等,较好地执行了省发改委对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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