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 序
号
| 考核内容
| 标
准
分
| 计分标准
| 自评分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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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
法
的
社
会
效
果
(22分)
| 24
| 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用地及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
| 4
| 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以及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依法取得许可证的得4分,每发现1起重大或有影响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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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违法案件查处率
| 3
| 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以上的得3分,在90%以下的,每少5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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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 3
| 凡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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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包括是否履行法定程序、是否准确适用法律)
| 3
| 对行政处罚案件凡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处罚,并履行法定程序,适用法律准确的得3分,凡违法处罚的,发现1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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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行政复议案件被维持率
| 3
| 行政复议案件被维持率达到85%以上的得3分,每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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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行政诉讼应诉案件胜诉率
| 3
| 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90%以上得3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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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信访工作情况
| 3
| 信访案件做到件件落实的得3分,达90%以上的得2分;在90%以下的,每少5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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