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 序
号
| 考核内容
| 标
准
分
| 计分标准
| 自评分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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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
法
知
法
和
培
训
情
况(31分)
| 16
| 本单位领导干部自觉守法,廉洁奉公情况
| 5
| 领导班子成员中无严重违纪违法的得2分,公务员无因违法违纪,受到纪检监察或上级机关查处或通报的得2分,干部职工无刑事犯罪案件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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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系统内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落实《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以及相关法律培训情况
| 4
| 系统内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经过相关培训,且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的,得4分。
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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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系统内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国务院有关土地问题的重要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的学习掌握和贯彻落实情况
| 6
| 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关于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的通知》(〔2008〕3号)及其配套文件的各得1.5分,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出台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的各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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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本地党政领导干部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情况
| 6
|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的重大活动的得2分,带头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得2分,在重大决策中注重听取国土资源部门意见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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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普法对象参加系统内或地方普法部门举办的“五五”普法培训以及本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情况
| 4
| 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上级或地方普法部门举办的“五五”普法培训得2分,本单位自行组织过相关培训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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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重点单位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情况
| 2
| 重点单位能积极参加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各类普法活动,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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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服务对象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情况
| 2
| 服务对象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的,对自身的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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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农民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情况
| 2
| 通过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使农民了解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懂得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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