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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三)继续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一是继续加快预案编制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抓紧制订和完善本级和部门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同时,按照《河北省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基本架构和要素,要加强对所属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切实做到从各级政府到基层单位都有预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都有预案,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已制定完成的预案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断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各级政府及其应急管理机构和各类专业应急部门要定期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并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加以改进完善,不断提高执行应急预案的实战能力。

  (四)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推进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整合应急资源,积极构建专业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社区自救互救组织以及志愿者队伍等三位一体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和互助机制,发挥应急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中的作用。要通过构筑全民参与平台和制定鼓励政策,建立应急志愿服务机制。要充分发挥应急专家队伍的专业优势,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等活动。要及时补充应急装备,加大培训和演练力度,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预警防灾能力。一是依托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充分整合信息系统资源,积极推进市政府应急平台谋划建设和有关部门已建应急指挥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逐步完善预警监测网络的覆盖面。二是建立健全综合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着眼于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应对突发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市气象、环保、公安、交通、国土(海洋)、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突发灾害事故的预测、预警、预报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三是按照省、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中确定的项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规划和实施应急基础性重点项目建设。今年六月底前,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工促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配合,选择一家企业,完成灾难事故综合防控及应急处置示范项目;由市地震局牵头负责,市规划局、城管局、卫生局、人防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示范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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