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城建局、市农业局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工作。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县(市、区)政府成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对工作。
2.2 专家咨询组与职责
市林业局设立林业有害生物专家组。由植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验检疫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分析研究我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潜在威胁,为应急和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决策建议。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响应及其终止和损失评估工作提出建议。
3、监测、报告与预警
3.1 监测
唐山市林业主管部门及城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分别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相互交流分析有关疫情信息,并对疫情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预测、提出处置建议,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2 报告与预警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信息报告,发布与预警,依照国家林业局《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案》及《
河北省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各级监测站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如实报告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信息,做好记录和资料建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迟报、漏报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信息。
4、应急响应
4.1 响应主体:
发生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启动本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由市林业局提出市本级是否进入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市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应急状态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当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