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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监察局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执法监察报告的通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监察局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执法监察报告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监察局《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情况的执法监察报告》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的执法监察报告
(县监察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

  根据2008年执法监察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县纪委、监察局、农业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历时15天,对2006至2007年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各乡镇实行全面检查,并重点抽检了乡镇村级财务管理规模较大、经济业务相对较多的23个行政村。从检查情况看,各乡镇经管中心对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比较重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条例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各村配齐了熟悉农村工作情况、懂得农村财会业务的专职代理会计,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村级会计核算办法,严肃了村级资金收支审批程序,规范了村级经济收支行为,对保障农村集体财产完整和安全有效使用起到积极作用。在资金使用、票据审核、费用列支、控制不合理支出方面,金华乡规范化管理工作效果明显。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白条子”列支现象屡禁不止。2005年县监察局、财政局对全县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检查时,曾对各村普遍存在的 “白条子”列支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但在2006至2007年经济业务核算中,仍有4个乡镇中7个行政村存在 “白条子”列支现象,违规金额44477.10元。其中,马鹿沟镇(1个村)2000元;十二道沟镇(2个村)8660元;八道沟镇(3个村)20437.10元;十四道沟镇(1个村)13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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