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违规金额484084.98元。运输管理所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取工本费、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道路货物运单等未上缴财政专户,列“其他应付款”科目60801.98元,其中,2005年应缴未缴财政专户15971.63元,2006年应缴未缴财政专户38928.35元。县供销联社收取管理费341800元未缴财政专户,其中,2005应缴未缴财政专户143500元;2006年应缴未缴财政专户198300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2005至2006年度未上缴财政“水土流失补偿费”81483元。
(四)未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违规金额41800元。市政管理所收取的道路复原费、破道费是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时应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2005至2006年使用往来票据收取道路复原费、破道费15680元。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使用往来票据收取“取水许可证工本费”1320元。县人事局2006年使用往来票据收取高、中级评审费22450元,收取初始登记公告费2350元。
(五)坐收坐支、“白条子”列支、违反规定使用资金29756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2005年“白条子”列支400元。违反规定使用水土流失补偿费24264元,其中,2005年使用5904元,2006年使用18360元。运输管理所2006年坐收坐支5092元。
(六)固定资产出售手续不全,所得收入未上缴财政。县国土资源局2005年售车款2万元,2006年售车款9万元,均无固定资产出售手续,出售所得收入亦未上缴财政,作“其它收入”处理。
三、改进意见和建议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2﹞17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实施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客观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全部汇缴专用银行帐户,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不得直接支用或变相截留挪用。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收费工作的领导,针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发生。
(二)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克服和纠正收费工作中票据填制不规范现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是行政收费的依据,缴款人姓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要齐全、数字要准确,通过票据真实反映每项收费的具体情况,使行政收费的日常工作更具规范化。
(三)严格遵守法定收费范围和现行收费标准,克服和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限性要求严格的工作。收费范围和标准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执收部门要根据国家现行规定严格把握,避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