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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并旅发[2008]1号)


各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点)及相关单位:

  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完成今年的旅游统计年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年报数据的报送质量,确保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旅游企业要对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计人员熟悉今年的统计年报内容,统计指标口径、范围、统计方法和报送方式,确保2007年年报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各单位领导要对统计年报工作采取措施,保障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为年报工作提供必需的条件,保障年报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

  (二)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力量,为年报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统计人员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确保年报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

  二、填报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核对单位基本信息

  各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点)及相关填报单位,要重新核对本单位基本信息是否有变动,有变动的及时与太原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联系,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以便统一修改旅统基1表,变更基础信息,保证企业基本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二)旅行社报表

  1、国际旅行社:

  填报范围为旅统基2表、基3表、基4表、补充1表、补充2表、补充3表共6张表。其中基4表为年报表,其余报表12月份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

  填报时注意核对表之间的平衡对应关系,补充1、2、3表必须与基2表对应数据一致。基4表按旅游者出境首站目的地进行统计,即:出国游人数=首站前往国家人数之和,出境旅游总人数=出国人数+香港人数+澳门人数。

  2、国内旅行社:

  填报范围为旅统基2表、基4表、补充3表共3张表。其中基4表为年报表,其余表12月份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

  填报时注意核对表之间的平衡对应关系,补充3表必须与基2表接待小计数一致。接待人数小计等于外联(组团)人数和其他旅行社委托本社派地陪接待的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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