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晋旅行字[2008]5号)
各市旅游局、省直监管的各国际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电﹝2008﹞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春节期间我省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发展,为旅游者提供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旅游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落实旅游安全岗位责任制。针对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落实到位,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旅游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各级管理部门要提高应急救援指挥水平和能力,保证应急工作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抓好旅游消防安全工作
冬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各地要重点加强旅游消防安全工作,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诱发火灾的物品及场所的监督管理,适时要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加强24小时值班巡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隐患意识,进一步加强对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控制和整改力度;各旅游景区(点)要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消防检查,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认真抓好对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抓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
当前,正处于年末岁初、季节变换,交通运输安全情况复杂、隐患较多,这就对旅游交通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旅游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运营车辆安全运营的规范和管理,做好旅游车辆运营的安全监管和旅游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杜绝疲劳驾驶、违章驾驶、酒后驾驶,无照驾驶;要监督旅行社等旅游接待单位必须租用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旅游客运车辆,确保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质保工作顺利完成。要及时掌握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安全信息提示,采取主动措施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必要时亦可启动冬季安全预案,以确保旅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