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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十一、实施城中村绿化提升工程

  古城区对12个城中村组织开展环境整治,进行绿化改造工作。协调城中村一切可调整的空闲地进行绿化,考虑好村民的紧急避难场所,广泛开展好群众绿化运动,做到“见缝插绿”,全面提高城中村的绿地率。

  十二、积极扶持苗木基地建设

  通过市场化运作,在大丽路和玉龙县过境路交叉路口以北完成1个骨干苗木基地建设,加速乡土树种的培育,实现节约型绿化。具体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一)完成《丽江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具体由市规划局负责。

  (二)完成《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具体由市规划局负责。

  (三)制定出台《丽江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绿色图章”制度,具体由市建设局负责。

  (四)制定出台《丽江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严格古树名木管理,具体由市建设局负责。

  十四、绿化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一)2009年内要求完成的项目

  1.清溪公园建设,在2008年9月动工,2009年4月底完成。

  2.两条防护林带建设,在2008年12月份动工,2009年5月前完成。

  3.丽月湖公园建设,争取2008年底开工,力争2009年内完成。

  4.两个游客集散中心建设,争取2008年底开工,力争2009年内完成。

  5.狮子山公园建设,在2008年启动,至2009年完成投资20%以上。

  6.三条河滨走廊绿化带建设,在2008年内动工,2009年底前完成。

  7.丽江火车客运站广场建设,结合火车客运站建设,在2009年完成。

  8.香格里大道玉龙县烟草公司南侧居民休闲绿地建设,在2008年9月动工,2009年3月完成。

  9.十一条道路绿化改造,在2008年内启动,2009年上半年完成。

  (二)在2010年完成和争取在2011年完成的项目

  1.东界河片区、北郊片区居民休闲绿地建设,在2010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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