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2008年“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及开发公益性岗位方案的通知
(乐府办[2008]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2008年“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及开发公益性岗位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2008年“零就业家庭”
援助工作及开发公益性岗位方案
(县人事劳动保障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为做好我县“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及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切实为“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促进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128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5月30日止,全县共有800户家庭申请“零就业家庭”,初步认定280户为“零就业家庭”。
二、拟开发就业岗位
根据实际,2008年我县拟开发就业岗位400个。其中援助“零就业家庭”130户,开发公益性岗位270个。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及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管理,促进安置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零就业家庭”援助及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东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兴干(县政府办副主任)
邢 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陈永瑞(县财政局局长)
麦笃强(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周才育(县就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援助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以及日常的工作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就业局局长周才育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县就业局工作人员中选派。
四、“零就业家庭”援助对象及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