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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南府字〔2008〕5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8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30至10:45在全市(含6县县城)试鸣人民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试鸣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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