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加大工业投入力度。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组织实施好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新型工业化的扶持力度。市级从2008年起,每年按上年工业实现税收的2%,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工业项目,技术改造和创新,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乡镇企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节能降耗,工业循环经济等的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和奖励。各区县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全市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工业项目和工业园区。
(十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自主创新研发费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仪器设备折旧政策,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政策、进口设备减免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分别由当地政府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
(十八)构建工业新型投融资体系。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强化直接融资。加强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吸收合并、定向增发、整体上市等多种方式进行再融资。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卷、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产品。积极参与发行“云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投资公司对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完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制,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私募投资基金到我市开拓业务。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增强对优势产业、重点项目的投资支持。推进银政、银企合作,加大信贷对工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推出面向工业企业的金融创新产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网。
(十九)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培养一支懂工业、善抓工业、会干工业的人才队伍。加强工业管理干部的培养使用,积极组织参与“云南省工业领导干部新型工业化培训工程”。采取专题培训、外训、面向国内外引进等多种方式,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建设一支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经理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擅长技术攻关和集成的科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养一支有较强工艺技术操作能力的技工队伍。培训一大批适应工业发展的熟练产业工人。积极搭建面向企业的人才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工业人才供需信息库。鼓励企业加大教育培训投入。每年由市政府重奖一批对工业发展贡献突出的经营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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