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决定
(丽发[2008]16号 2008年8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省第八次党代会、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云发[2008]15号)精神,全力推进水能富市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工业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现就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作如下决定。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今后几年全市上下要以解放思想为动力,把实施水能富市战略,努力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产业基地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加以谋划。以时不我待,无功即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丽江特色新型工业化进程。
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水能富市战略。坚持“一业为主,多业并进”的方针,围绕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产业基地的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清洁能源产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为重点,矿产资源、建材、旅游商品开发为主体,其他工业产业为补充的特色产业体系。坚持好中求快,实施工业和重点产业发展“百亿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工程,以大投入、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带动大发展,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工业品牌建设,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着力建设工业园区和工业强县,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打造新型工业化核心区,强化政策保障,深化企业改革,改善投资环境,解决要素配置,努力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确立新的发展目标。到2012年和2017年,分别实现以下6个方面的目标:
工业总量快速提升。到2012年,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132亿元,年均增长23.8%,全部工业增加值46亿元,年均增长23.3%,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规模以上企业户数7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亿元;全部工业税利11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到2017年,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330亿元,年均增长21.9%以上,全部工业增加值115亿元,年均增长21.7%以上,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规模以上企业户数1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全部工业税利29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