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扶持资金。加快建立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退出机制,按照与国家、省相关奖励政策配套的原则,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中对重点行业的淘汰项目予以奖励。违反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建设、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企业不在奖励范围。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奖励项目进行审查论证,确保奖励扶持资金发挥良好效益。各区县、高新区应配套出台相应奖励扶持政策。
(五)加强政策引导。一是鼓励有落后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向国家支持的相关行业转移,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信贷税收等方面对落后产能转产企业给予支持;二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鼓励有实力的大型钢铁和水泥企业及其他行业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提高生产集中度,优化资源配置;三是正确引导,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鼓励企业把主导产业剩余资产、过剩生产能力、长线产品有计划地向境外和其他地区转移。
附件:1.淄博市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淄博市淘汰落后产品
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顶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新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高晓峰(市经贸委主任)
成 员:于道琪(市发改委副主任)
侯 勇(市经贸委副主任)
倪 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京河(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红双(市民政局副局长)
卜德兰(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朱拥军(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孙 恒(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国栋(市环保局副局长)
邱承江(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刚云(市安监局副局长)
路荣伟(市物价局副局长)
董以琦(市煤炭局副局长)
李 勇(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韩克新(省陶瓷公司经理)
赵建设(市机械行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