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的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的意见
(淄政办发〔2008〕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96号)、《淄博市主要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淄博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导向目录(试行)》(淄政办发〔2008〕41号)等文件精神,“十一五”期间,我市工业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工作相对集中,任务十分艰巨。为促进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以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为重点,依法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工业结构布局,推动全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加大取缔“土小”企业工作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点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淘汰任务,并结合结构调整,着力促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竞争力,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实际,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详见附件2)。从重点行业看,全市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如下:
  (一)建材行业:“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立窑水泥和中低档建筑陶瓷比重高、企业规模小、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2010年年底前逐步关停和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对城市市区内或靠近城市旅游景点、交通要道附近的立窑水泥企业,要加快关闭淘汰步伐。建陶行业重点淘汰1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砖生产线,以及节能、环保或质量不达标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淘汰从原料到成品生产过程未实现厂房一体化覆盖,或其他环保不达标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禁止使用一段式(含一段半式)冷煤气发生炉,禁止使用二段式水冷(洗)式煤气发生炉,禁止新上一段式(含一段半式)煤气发生炉;禁止使用土窑、半土窑建陶生产线。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