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海口市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2008]1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海口市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2008年海口市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我省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琼府办 〔2008〕5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结合2007年我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海口市农业保险试点领导小组。
组 长: 蒙国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蔚春(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晓燕(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海洋和渔业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债务金融科),具体负责日常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保险标的与险种
2008年我市农业保险试点标的为生猪(含能繁母猪)、橡胶树、水稻、渔船、渔民。保险险种共6个,分别为生猪保险(含能繁母猪保险)、橡胶树风灾保险、水稻保险、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船东雇主责任保险、渔船全损保险。
三、试点规模
(一)种养业险种
2008年我市农业保险险种中的生猪保险 (不含能繁母猪保险)、橡胶树风灾保险和水稻保险纳入全省试点规模,其保费在全省范围(不含农垦)内,按照 “总量控制,先投先补”的原则给予财政补贴。
1、生猪保险全省试点规模为30万头,其中公猪和育肥猪保险5万头;能繁母猪保险25万头,我市现有能繁母猪6.3万头。
2、橡胶树风灾保险全省试点规模为5万亩。
3、水稻保险全省试点规模为100万亩,我市晚造面积25万亩。
(二)渔民渔船险种
1、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船东雇主责任保险省下达我市指标为1900份;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财政补贴部分为5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