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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会花城建设社会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除位于青园街、维明路道路两侧部分重点单位庭院内绿地美化提质方案由市园林局负责编制外,其他居住小区、单位庭院进行绿地美化提质方案,由市内五区及高新区结合本区实际,组织提出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美化提质方案,方案包括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美化提质方案平面图及设计说明,方案需经市园林局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六、保障措施
  实现省会城市园林景观容貌大变样和省会花城建设目标任务,需要全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创新工作理念,严明责任奖惩,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省会花城建设社会绿化美化目标的实现,市园林局成立花城建设社会绿化美化工程督导组,各区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社会绿化工作的领导,在市区街道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项工作,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意见,分解细化任务,协调各方工作,全面做好花城建设社会绿化美化工作。
  (二)实行统一规划
  坚持高标准规划,把握城市园林景观建设理念,体现城市文化品位,突出区域特色。根据市区街道绿化景观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由市园林局组织设计单位对沿街围栏提出规划设计方案,对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美化提质提出规划设计导则。各区要切实做好每一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美化提质方案,确保每一改造提质项目达标。
  (三)坚持标准建设
  按照体现“匠心”、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建设,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在地形处理、配材选用、树种选择、色彩搭配、种植细节、养护管理等方面处处体现精品意识,全面达到设计要求。
  (四)严格评比奖励
  根据花城建设社会绿化工程进展情况,对各区组织落实工作实行排队制。对照设计方案要求,对花城建设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对不达标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对组织工作落实好的区和按期完成并达标的单位、小区给予表彰和奖励,评出优质示范项目,在全市进行推广。
  (五)强化养护管理
  按照绿地养护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花城建设项目后期的养护管理工作,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技术标准》,适时进行绿化浇水、施肥、修剪和病虫害防治,管护标准达到该地段养护级别,保证花城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六)广泛宣传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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