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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会花城建设社会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2根据居住区、单位庭院的功能定位,结合总体规划和园林绿化现状,依据《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地规划设计导则》,逐小区逐单位作出园林绿化美化设计方案,进行绿化美化提质。

  (二)提升社会绿化水平
  1对现有绿化进行综合整治,实施补植、修剪,乔灌木无缺株,绿篱色块植物修剪成型,藤本植物归拢整齐,草坪修剪平整无斑秃。清除枯枝、残枝、杂草、杂物等,保证绿地卫生清洁。
  2根据围栏内外立地条件,以藤本植物为主,选择开花植物、耐阴植物或常绿造型植物等进行立体绿化美化,与街景相融合,形成城市独具特色的绿化美化景观。
  3对绿地率不达标或绿化现状较差的居住小区、单位庭院,创造条件进行绿化达标,确实没有绿化位置的,要对所有建筑、构筑物进行垂直绿化,补充开花和色叶植物,增加绿视率,提高美化水平。对已达标的居住小区、单位庭院,要结合绿地现状,选择适宜方式,加大开花、藤本植物的应用,打造适宜人居、休憩的良好环境。

  四、实施步骤
  省会花城建设社会绿化美化工程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今年9月底前完成裕华路、中华大街、青园街、维明街沿街围栏及部分沿街单位、小区的绿化美化工程。
  各区完成一条区管主要道路沿街围栏及沿街单位、小区内的绿化美化工程。
  从以上沿街围栏绿化美化工程中推出示范单位和小区,作为围栏绿化美化样板,在全市进行推广。
  第二阶段:今年年底前完成“四横八纵”其他道路及区管道路沿街围栏的绿化美化工程。
  第三阶段:今年12月底前完成各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的绿化美化提质设计方案。2009年4月底前完成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的绿化美化提质工程。
  在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美化提质工程中,各区要推出一批(每区不少于10个)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美化示范点,侧重老旧小区、绿化现状较差的单位庭院和部分有条件的小区、单位,以此来带动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美化提质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验收阶段,2009年5月、7月组织进行验收。

  五、责任分工
  (一)沿街围栏绿化美化工程,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美化提质工程,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建设管理资金由各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承担。
  (二)沿街围栏绿化美化方案由市园林局负责编制。其中,位于“四横八纵”道路有便道绿地的围栏绿化方案依据“四横八纵”道路综合改造方案实施,其他围栏根据立地条件,从透空栏杆绿化美化规划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实施,所选方案需经市园林局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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