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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统计局关于配备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属县(市、区)及三个开发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专职副主任(正科级待遇)、副主任原则上在市、县两级统计系统和开发区统计机构人员中选拔。由于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初建,领导干部的配备采取逐步配齐的原则,按领导职数暂配备1名。

  三、任职条件

  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必须是德才兼备,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

  (二)工作政绩突出,在晋升前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称职以上等次。

  (三)熟悉统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和组织领导能力。

  (四)由科员提任副科级的,应当在科员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由副科级提任正科级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五)由科员提升副科级的,年龄在40岁以下(1967年6月以后出生);由副科级提升正科级的,年龄在45岁以下(1962年6月以后出生)。

  (六)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国家正式干部

  四、选拔程序

  选拔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领导干部工作分为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命三个程序。

  (一)民主推荐

  1、准备工作:

  (1)对市、县两级及三个开发区统计机构现有人员进行摸底。

  (2)第一步在市级统计系统进行动员,可以自荐,为民主推荐做好准备。

  第二步召开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及三个开发区统计机构负责人会议,安排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

  2、推荐程序:

  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专职副主任、副主任的推荐,由市统计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按市、县两级分别开展推荐工作。召开市、县两级统计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的推荐会,县级推荐会,要邀请当地组织部门参加。推荐程序为:

  召开推荐大会:

  (1)考察组组长宣布成立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的相关文件,并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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