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基础设施配套开发项目。开发以城市道路、环保、供水、供气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城市扩容提质项目,以高速公路和重点干线公路为主的骨干交通网络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水利、能源、新农村建设和基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项目。
(三)深化重大项目库建设。州、县市要分别建立重大项目库,原则上一季度调度调整一次,并及时对外发布。对重大项目库中拟建和前期工作项目,各级各部门要配合、指导项目法人及时开展勘察、设计、咨询、论证工作,并完善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手续,落实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资金申请报告及企业投资建设核准类项目的项目申请书均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四、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和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项目,要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办理各项审批(核准、备案)和报批手续,相关部门要提供优质服务。项目业主要按照规范的项目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企业投资建设重大类和限制类项目,只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核准项目申请书;企业投资建设其它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依据《
招标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必须按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进行招标投标。
五、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一是争取上级投资。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将争取上级投资作为目前我州筹措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进一步加大跑项目争资金的力度。二是加强银企合作。建立政府、部门与银行定期衔接协商制度,发布产业政策、投资重点和融资需求,推荐重大项目。定期举办“政银企座谈会”、“银企合作洽谈会”、“重大项目信息发布会”等,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努力扩大银行信贷投入。三是抓好招商引资。要抓好与中央企业特别是53家大型企业,国内民营企业200强的对接合作,争取国家、省重大项目在州布局。要引进以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国际知名财团为主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全面参与我州优势资源开发,提升我州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抓住沿海发达地区集约产业转移的机遇,在我州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四是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直接上市融资或利用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力争用5年时间,上市2-3家龙头企业,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五是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切实降低社会投资门槛,鼓励民间投资采取独资、合作、合资、联营等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要研究政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推进整合各类政府投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确需、急需的重大项目建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