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等级评定:各级政府、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经验收全部完成且无不实数据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或有不实数据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优秀等级的评定,从考核达标的单位中结合年终验收、日常考核和社会民意测评三个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评,按综合得分确定前6名的县(市、区)和前9名市直主要责任单位为优秀等级。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市政府领导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按省政府和省考核办的有关规定考核评定。
5.奖惩兑现:市直19个主要责任单位和11个县(市、区)政府凡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秀等次,事迹突出的可记功;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含市考核办成员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比例提高到25%,给予该单位和该县(市、区)政府一次性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评定为不称职;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5%,并对该单位和该县(市、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由市考核办负责落实市直19个主要责任单位和11个县(市、区)政府考核结果的奖惩兑现工作。
(二)县(市、区)考核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考核体系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戴道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袁佳游全面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毕华同志负责,分管市直主要责任单位的副市长为具体负责人。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和谐郴州、实现富民强市目标的实际行动,作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列为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重点,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市直各主要责任单位要认真制订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地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为办实事提供优质服务。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实事的投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长久发挥效益,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