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促进农村节能。市农业局会同市农村能源办等部门制定政策,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我市农村可再生能源优势,加快沼气池建设速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十一五”期间新增农村沼气50%。扶持生物质秸秆发电工程、推广节能烤烟房、节能炒茶灶、节能砖瓦窑。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
3.加强交通运输节能。交通部门要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路网结构,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加强交通行业节能管理工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网络,降低运输车辆的能耗水平,相关部门要加快编制我市城乡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开发和推广车用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有关部门要通过相关政策标准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通过经济杠杆限制高排放交通工具进入运输市场。公安部门要进一步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实现交通管理节能。
4.推进建筑节能。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市建设局研究制定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实施措施,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节能专项测评。
5.推动全社会节能。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员要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推动全社会节能。重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建筑物采暖、空调、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和水电节约工作,抓好办公设备节能,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设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制定推广绿色照明的实施意见,采取用户投入和财政补贴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绿色照明工程,促进用户节约。引导和鼓励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等。
(六)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建立节能项目库,加强节能培训
1.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实施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绿色照明以及政府机构节能、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等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抓好湖南玉山水泥有限公司纯低温余热电站工程、华明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灰渣系统技改项目、郴州华湘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郴州东江金磊水泥公司新型干法窑余热发电工程、郴州桥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废水零排放工程。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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