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竞赛场馆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通告 二○○八年第21号)
为保障2008年北京残奥会各项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及竞赛场馆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8月30日起至9月17日止,对竞赛场馆周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奥林匹克中心区内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会议中心击剑馆、奥林匹克公园射箭场、奥林匹克公园网球场、奥林匹克公园曲棍球场赛时场馆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时间和范围按奥林匹克中心区交通管制通告执行。
二、海淀区比赛场馆周边道路交通管制时间、范围和措施:
(一)9月9日至9月16日举重比赛期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馆周边道路,每日赛前2小时至结束后1小时,采取下列交通管控措施:
1.学院路西侧辅路由学院桥(不含)至学知桥下(不含),除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残奥会专用车证的机动车(以下简称“残奥会专用车辆”)、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交通管控区内小区居民和单位车证的机动车(以下简称“管控区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2.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门向西至田径场西侧路北口向南,经田径场西侧路至田径场西侧路南口向东,经田径场南侧路至篮球场南侧路路口向南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门,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门向东,经校园南侧围栏、东侧围栏至校园东门,该区域内除残奥会专用车辆和管控区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园区内(不含交通管制区域)除持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卫部门核发的校园内部通行证的机动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4.学院路由学院桥(不含)至蓟门桥(不含),知春路由学知桥(不含)至大运村路口,将根据赛事和场馆周边道路交通流量情况,适时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途经上述路段的机动车可提前由北四环路、北三环路、中关村东路绕行。
(二)9月7日至9月16日乒乓球比赛期间,北京大学体育馆周边道路,每日赛前2小时至结束后1小时,采取下列交通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