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步骤
市中心城区市场税费规范工作从2008年8月上旬开始,至2008年10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8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市规范中心城区市场税费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场主办单位及相关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严明纪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市场税费征管工作的通告》。
3、印发市场税收宣传资料,全面深入地开展税法普及、教育活动,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4、岳阳晚报、岳阳电视台、岳阳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报道市中心城区市场税费征管工作规范情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各区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市场税费规范工作。
1、摸底调查。发放调查表格,全面掌握市中心城区市场税收征管、税收减免、证照办理、收费项目等情况。
2、规范税收征管秩序。(1)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市规范中心城区市场税费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税收工作组负责清理擅自出台的市场税收缓征、免征政策。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一律恢复征税;对应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经营户,重新核实并登记备案。(2)联合办证。工商、国税、地税和卫生部门联合行动,现场联合办公、办证,并要求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市场经营户,在9月20日前办理工商、税务登记。(3)联合定税。国税、地税部门根据市政府办《转发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的意见>的通知》(岳政办发〔2005〕1号)精神,进一步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实行联合定税;规范市中心城区市场税费工作期间和以后的每季度,将市场经营户的纳税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3、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1)收费部门自清自查。各相关收费部门对本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严格进行自查,并将清理自查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市规范中心城区市场税费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收费工作组。(2)规范收费。市规范中心城区市场税费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收费工作组负责制订统一的市中心城区市场收费项目和标准,所有收费项目按照“统一缴纳、比例分解”的原则,实行“一费制”征管。每个市场设立一个收费公示栏,每一经营户发放一张“收费明白卡”,坚决取缔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