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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口帮扶市级重点镇建设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口帮扶市级重点镇建设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8]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发展步伐,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第三轮17个市级重点镇,由17个市直单位实行一帮一对口帮扶,扶持市级重点镇优先发展。现就对口帮扶市级重点镇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领导,对岳阳市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建设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对口帮扶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每年年终对有对口帮扶任务的市直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市直对口帮扶单位要将对口扶持市级重点镇建设、发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要明确一名负责人牵头,安排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具体抓,指导、督促市级重点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用足用活政策,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指导市级重点镇作好小城镇发展规划,协调抓好小城镇建设详规的编制、修订工作,参与、指导对口扶持市级重点镇制订、实施年度建设计划,督促、支持市级重点镇发展主导产品、支柱产业。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沟通信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扶持市级重点镇新建一批交通、市政和生产经营项目,市直对口帮扶单位每年要将对口扶持工作情况报市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级重点镇建设要以完善功能、提升品位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优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提高档次和功能,避免重复建设,控制零星分散建设。各市级重点镇要主动与市直对口帮扶单位联系,加强协作,积极争取政策、技术和资金上的扶持,把重点镇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促进我市小城镇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岳阳市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直单位对口帮扶第三轮市级重点镇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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