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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质监局 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市安监局 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市工业经委 负责特种设备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监察局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单位、人员渎职、失职等处理工作。

  市卫生局 组织事故医疗救护工作。

  市交通局 参与、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特种设备(汽车罐车、车用气瓶、港口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岳阳海事局 参与、协调长江航道运输行业特种设备(汽车罐车、车用气瓶、港口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 参与、协调本市辖区内河流、渡口运输行业特种设备(汽车罐车、车用气瓶、港口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市建设局、市城管局 制订、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参与、协调游乐设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市环保局 负责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及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 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 依法做好因工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及补偿等工作。

  市财政局 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

  市总工会 组织、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市消防支队 负责事故现场火灾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市交警支队 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工作。

  2.3 市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级别特种设备事故时,成立市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置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综合协调组 市质监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单位及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的调配,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抢险救助组 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警戒保卫组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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