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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岳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质监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工业经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岳阳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政府新闻办、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统一组织、 指挥、 协调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公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情况。

  2.2.2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督查、落实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及时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

  2.2.3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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