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年底前完成试点企业的综合评价和公示授牌工作,争取年内分别从生产、流通、消费、种植4个领域各评选一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配合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启动省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遴选和确定工作。
(三)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基本覆盖全市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农贸市场和食品连锁超市。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50个。全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控制在2%以内。
(四)全面实现和巩固全市县及县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100%的目标。
(五)继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建设,鼓励食品流通企业在农村乡镇、行政村开设食品超市和食品销售示范店。年内实现农村乡镇食品超市普及率70%,行政村食品销售示范店普及率60%。
(六)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无证食品生产加工非法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规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生产许可证。
(七)流通环节的商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在大中型食品超市普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点),所有检测设备全部投入运行。
(八)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100%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制度。
(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0%得到查处,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全面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建立完善水稻、蔬菜、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农业精品名牌。在继续加强政府监督性检测机构建设的同时,引导市场、基地建立自律性速测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在引导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同时,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对农业产地环境进行定位监控,严厉打击向产地超标排放工业“三废”的违法行为,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监管。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建立农资四级连锁直供体系、完善农资经营诚信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行为。以落实入市农产品进货查验、基地与市场产销对接、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为重点,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