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厅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通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122号 2008年7月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卫生厅拟定的《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
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预防控制了各类传染病和地方病的流行和发生,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夏季的到来,我区进入了传染病易发时期,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及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机率增加。特别是2008年3月以来,国内部分地区发生了较大规模的手足口病疫情,我区报告手足口病病例也明显增加,传染病防治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明电发[2008]26号)精神,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发动群众的优势,切实做好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普及预防疾病的卫生知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以夏季传染病预防为重点的卫生知识,尤其要大力宣传疫病可防、可治、可控的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病,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加强对学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农民健康教育普及率。
二、积极动员组织基层单位和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各地、各部门要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积极实施“迎奥运、庆大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搞好家庭、居民区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强化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切实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建设和运行监管,重点清理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彻底清除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公路沿线、车站、农贸市场的垃圾。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实行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使全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较大改观。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加强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监管,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卫生厕所,推进农村改厕和沼气池建设,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三、依法科学防治各类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