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市保费总收入达到50亿元,保险深度提高到4.0%,保险密度达到900元/人。通过5年的努力,将我市保险业建设成为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区域现代保险业。
主要任务: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重点发展农业、商业养老、健康、责任、信贷保证等保险。加大创新力度,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健全市场体系,加快发展各类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加强和改善监管,完善内控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加快建立保险信用体系,推进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积极拓宽保险业服务领域
(一)服务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涉农保险。全市各保险机构要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创新经营”的思路,加大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力度,不断拓宽“三农”保险服务领域和覆盖面。要继续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办保险的机构要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水稻承保面要达到55%,棉花承保面达到80%,能繁母猪承保面达到100%,生猪承保面达到25%。要大力推进以农房统保为主的农村家财保险工作,财产保险公司可选择一定数量的县、市、区重点推行,争取使半数乡镇实行农房统保,为保障农民正常生活服务。要创新保险支农方式,探索保险机构参与农业风险防范,转移农业巨灾风险的有效途径,引导和支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市场体系,拓宽县域保险市场,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障的综合保险模式。
(二)服务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着力拓宽保险领域。要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石化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服务于石化、食品加工、林纸加工等传统产业的保险业务。大力开发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能源、环保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保险产品,为技术创新提供风险服务。要围绕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大对公路、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支持,加快发展与城市道路、管网、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相关的保险服务。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要围绕“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业务,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与作用。
(三)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广泛开展商业人身保险。支持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专业经营,鼓励已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保险分支机构加大企业年金市场的开发力度,优化养老保险产品结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建立定点合作关系,积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健康保险,不断扩大健康保险业务的覆盖面;大力推行面向农民的小额保险,继续探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商业保险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