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要求。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全社会能源统计制度,各地区要建立适合本地能源统计核算和节能降耗工作需要的地方能源统计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协会、能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也要尽快建立有关能源统计制度,做好各项能源指标统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安全、灵活、高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的能源统计信息系统。各社会用能单位要从仪器仪表配置、商品检验、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建立健全能源生产统计
(一)进一步完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产品产量统计制度,增加能源核算所需要能源产品的中小类统计目录。
(二)建立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电力等产品产量统计制度。
调查内容:发电量。
调查范围:规模以下(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电力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
调查方式:统计局组织全面调查。
三、建立健全能源流通统计
以能源地区间流入与流出统计为重点,建立健全能源流通统计。
(一)原油。原油地区间流入与流出量可根据现有海关统计和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报表中有关指标计算取得。我市属于非原油产地,具体计算方法是:
本地区原油净流出量(正数)或净流入量(负数)=进口量-工业企业原油购进量
工业企业原油购进量从工业企业季度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取得,进口量、出口量数据从海关进出口统计取得。
(二)成品油。成品油地区间流入与流出量通过建立“批发与零售企业能源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统计制度取得。
1、在经市工业经委批准的经营成品油批发业务的企业范围内,建立成品油购进、销售、库存统计制度。
调查内容:成品油购进量、购自市外,销售量、售于市外、售于批发零售企业,库存量。
调查范围:经市工业经委批准的经营成品油批发业务的全部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
调查方式:统计局组织全面调查。
2、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范围内,建立成品油销售、库存统计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成品油销售量、库存量。
调查范围: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成品油零售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
调查方式:统计局组织全面调查。
(三)天然气。地区间天然气流入与流出量分别由我市天然气管理机构提供。
(四)电力。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州间和县、市、区间电量交换统计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市内电网企业和用户与周边市的电量交换;各县、市、区电网企业与市内周边县、市、区的电量交换。
调查范围: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电网企业、地方电网企业和相关用户。
调查频率:月报。
调查方式:岳阳电业局组织全面调查。
(五)其他能源品种。焦化产品、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其他石油制品、液化天然气等产品地区间流入与流出调查,采用与原油相同的方法进行核算,即利用海关进出口资料和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统计报表中的有关指标计算取得。具体核算方法:
其他能源品种本地净流出量(正数)或净流入量(负数)=本地生产量+进口量-出口量-工业企业购进量